公司门禁管理制度
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公司事业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门禁管理制度。
第一章 公司门禁出入管理
第一条 外来人员因公需要进入公司,应先登记,门卫询问事由,必要时应查验证件,电话通知接洽部门,经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同意后,值班保安给来访者填写《来访登记表》、签发《来访条》、发放来访证,保安给来访者指出接洽部门位置和车辆停放位置。如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不在或有其他原因不愿接见的,保安应委婉拒绝,请其离开。
第二条 公司员工须从公司大门出入,大门放行时间:7:30~22:00,晚上外出人员于23:30前回公司、节假日00:00前回公司。其他时间保安有权不予通行(加班、倒班可视具体情况延长出入大门的时间)。严禁员工爬越围墙进出,违者每次罚款20元,多次发生将予以严惩。
第三条 被公司除名及离职人员,保安应凭行政部核准后的《离职人员放行条》给予放行,并严格检查其行李物品,严禁携带任何具有本公司标志的物品出公司。
第四条 公司各种物资均需凭出门证放行,成品销售凭营销部签发的出门证;次品、生产劳动工具、加工零件、样板、模具或生产物料废品凭生产部签发的出门证;办公、生活用具凭行政部开具的出门证;物料部采购的物品需退换货时,凭物料部签发的出门证放行。保安人员对出门证分类夹放,每天8:30以前将前一天的出门证送交行政部,禁止丢失和损坏出门证。
第五条 厂商来公司交货,应先在保安室登记,由保安通知收货部门或人员接洽。
第六条 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应由保安代收发,保安应及时准备做好收、发工作,并例行登记。
第七条 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件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第八条 摩托车出公司时,保安应要求其本人打开后座箱进行检查。
第九条 来访者办事完毕,需持由接洽部门、接待人员签字确认的来访条,经保安审核后离开公司,如有特殊情况未签字者,外出时保安应打电话询问接洽部门情况是否属实后可放行。
第十条 下列外来人员严禁进入公司大门:
(一)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
(二)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
(三)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
(四)非洽谈公务人员,或是洽谈公务但拒绝登记检查者。
(五)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的来访人员。
(六)不能出示有效证件的来访人员。
第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员工严禁离开公司:
(六)携带公司物品,放行条上无部门经理签核者。
(七)携带物品有放行单据,但物单不符者。
第二章 公司办公区管理
第一条 外来人员应持有保安发放的来访证进入登记允许接待的办公室,严禁随意在其他办公室游走,否则一律予以驱逐。
第二条 接待来访人员时,各部门接待人员应加强保密意识,如客人翻阅办公桌的资料时应予以制止。
第三条 外来人员办事完毕,相关部门接待人员在保安发放的来访条上签字确认,如有特殊情况暂时不能离开公司的,应及时通知门卫和保安。
第四条 公司员工进入公司厂区大门、车间时,应将工作牌戴于胸前。对上班出入厂区、车间不戴工作牌者,保安可阻止其入内,直至按要求佩戴后;态度恶劣者,保安应记下其姓名、部门,交行政部处理。行政部将该员工的违规事实书面告知所在部门,由所在部门根据事实在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处理。
第五条 车间员工进入换鞋间后,按照排班要求在保安室打卡后进入车间。
第六条 车间员工严禁带包进入车间,有带包人员应将包存放在鞋柜,如有带包进入者,保安要求其自行开包检查。
第七条 上班时间,车间上班的人员原则上严禁接访客人,若有特殊情况,需向保安说明,生产部经理同意后在公司会议室会客,未经生产部经理同意严禁将外来人员带入车间参观。车间员工有携带公司物品离开车间时,须有部门经理签发的放行条,否则保安有权制止其外出(特殊情况应解释清楚并备案)。
第八条 外来人员未经生产部同意和接待部门人员陪同严禁进入车间,擅自进入车间者保安和车间工作人员有权阻止。
第九条 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如果公司生产部没安排上班,车间大门落锁,员工如需进入车间,须经生产部部长同意后并告知行政部安排开门,离开时进入人员告诉保安及时锁门。
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员工严禁进入办公区:
1.携带违禁物品者。
2.不戴工作牌者、无来访证者。
3.上班穿拖鞋、短裤,衣帽不整者。
4.未经部门经理核准擅自带客参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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