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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丨持续更新之预付款保函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1-03 10:38:26    

预付款保函是承包人要求银行向业主(发包人)出具的保证业主所支付的工程预付款用于实施项目的一种信用函件。投标人在中标后签订的合同中规定,承包人委托银行向业主出具的由业主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支付一笔工程预付款,及时用于实施项目的保证函件(即A委托B向C作出担保,担保内容是C按合同约定向A支付的预付款确实在用于项目的实施)。担保银行应为业主所接受。如承包人不履约,业主可凭保函向担保银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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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保函-纯独立

保函编号:

(发包人名称):

根据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称“你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不可撤销的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 )。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担保。

1. 本保函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

2. 本保函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之日止,但有效期最迟不超过 年 月 日,届时我方担保责任解除,此后提出索赔我方无义务赔付。

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本保函正本原件、预付款支付凭证后,无论承包人是否提出异议或反对,我方均在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约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预付款保函-附破产独立格式

保函编号:

(受益人名称):

鉴于 (以下简称“受益人”)与 (以下简称“申请人”)于 年 月 日就 (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和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 》(以下简称“基础合同”),我方(即“开立人”)根据主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主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主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我方同意就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向贵方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 元)。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发包人全额扣回预付款后 日止,最迟不超过 年 月 日。

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 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全部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

(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

(5)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出具的被保证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的生效法律文书且无可供执行财产而终结执行的裁定;

(6)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被保证人破产申请的裁定和法院出具的终结被保证人破产程序裁定。

(7)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贵方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预付款保函-附无可供执行财产独立格式

保函编号:

(受益人名称):

鉴于 (以下简称“受益人”)与 (以下简称“申请人”)于 年 月 日就 (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和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 》(以下简称“基础合同”),我方(即“开立人”)根据主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主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主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我方同意就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向贵方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 元)。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发包人全额扣回预付款后 日止,最迟不超过 年 月 日。

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 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全部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

(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

(5)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出具的被保证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的生效法律文书且无可供执行财产而终结执行的裁定;

(6)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贵方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预付款保函-附严苛破产-独立格式

保函编号:

(受益人名称):

鉴于 (以下简称“受益人”)与 (以下简称“申请人”)于 年 月 日就 (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和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 》(以下简称“基础合同”),我方(即“开立人”)根据主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主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主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我方同意就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向贵方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 元)。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发包人全额扣回预付款后 日止,最迟不超过 年 月 日。

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 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全部满足以下要求:

(1)书面索赔通知书;

(2)本保函原件;

(3)因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义务而造成受益人损失的因被保证人违反工程款支付义务而造成受益人损失的且由受益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和被保证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

(4)被保证人全体股东签字盖章确认违约事实存在并签章同意受益人索赔的书面材料;

(5)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出具的被保证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的生效法律文书且无可供执行财产而终结执行的裁定;

(6)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被保证人破产申请的裁定和法院出具的终结被保证人破产程序裁定。

(7)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贵方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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